第51章(2/2)
夕梨看得目瞪口呆,这位身兼医术的祭司真是令她非常折服,西台的祭司们即便可以展示神奇的自然元素的能力,但不可讳言,西台的医疗水平相对非常低下,而且埃及人处理问题的手段,往往出乎她现代人思维的奇妙,而又非常奏效。
这令她不由自主地想到高中历史老师曾经轻描淡写地讲述过身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埃及,但真实的埃及绝对堪称古国中的古国,而且远远比她想象得底蕴厚重。
夕梨欢天喜地地迎了上去,其实西台也盛产野蜂蜜,但是此时养蜂的风险还比较大,技术相对落后,因此愿意从事养蜂业的农人较少,产量也低。以蜂蜜制成的蜜浆或者甜酒都是价格昂贵的饮料,入药的经过提炼的蜂蜜和蜂针几乎价同黄金。
虽然已经喝了一肚子水,但是想到香喷喷的兔肉和鸵鸟肉,再佐以新鲜的野蜂蜜,就算夕梨现在身处哈图萨斯或者埃及首都底比斯,都是一大享受和乐事。
腰间围着棕榈叶的男人们远远看到女人们归来了,他们可并不担心。因为铁剑少了两把,夕梨和阿肯娜媚都是聪明人,必定有办法防身。但是看着阿肯娜媚拎着个就比马车轮子小一些的半个蜂窝,拉姆瑟斯惊讶地含着半口兔肉看傻了眼。
塞那沙因为西台有养蜂的传统反应略好些,但是当他看清那是胡蜂窝而非蜜蜂窝时,狐疑的目光对着阿肯娜媚上看下看,似乎是怎么也不明白为什么阿肯娜媚还安然无恙。
夕梨蹦跳着采了几片长条形的树叶卷起来,做出一个个翠绿可爱的小杯子。阿肯娜媚默默笑着看她动作,随之伸手从半个蜂窝里掏出一块块包含蜜汁的蜂板,手势极其优美地将金黄色的宝贵蜜浆灌满那一个个泛着草木清香的小叶杯。
合着蜜浆,夕梨大快朵颐了一只兔前腿,还把兔头串起来扔进火里烤得劈啪作响,在众人调侃的眼光下把鲜美的脑髓也抠得一干二净。男人们见此也是胃口大开,又各自分食了小半只鸵鸟。
阿肯娜媚一人坐在一块平坦的岩石上,只用了点鸵鸟背脊上最嫩的几口肉及兔腿上的一根腱肉,拉姆瑟斯很懂她的喜好,他知道底比斯的贵族们是怎么用餐的,特意都给阿肯娜媚留好了。
旁人再劝,她也不会多吃。
剩余的肉被分给那偶然撞入绿洲的那个牧民家庭,近十个男女老少倒也可以勉强果腹,那个脏兮兮的小孩子藏在母亲的皮袍后面,眼睛水灵灵地盯着阿肯娜媚指尖的杯子看。
阿肯娜媚感觉腰间羊皮袋里的震动渐渐平和下来,心里大安,招手令那孩子过来。蜜浆对她来说只是寻常东西,不比水更特别,因此也没什么好舍不得的。且没有经过处理的蜂浆会发生变质,沙漠旅行最宝贵的依然是普通的水。
孩子母亲欢天喜地地接受了,这质朴的妇人双手紧张地搓了搓,看着满足而疲惫的阿肯娜媚和夕梨道:“两位尊贵的小姐,如果不嫌弃我们的帐篷,今夜便让你们住。就在帐里打水洗浴、铺床安歇,自然是比不上豪华的居所,但你们尽可以好好休息一番。”
作者有话要说:晚了一点点咧,为什么会晚咧,因为愫头和月头不肯起床,哭瞎……
今天外出第一天,但是不会段更哦,么么哒,因为勤奋的作者本月全勤,晚上八点还有一更,送给胖q的长评,啦啦啦,谢谢妹子呢
至于胡蜂,就是我们所说的大黄蜂,全世界的种数有几百种,性情凶猛,蜂蜜和毒素有极高的药用价值,市场上一公斤的蜂毒价值650万……_(:3∠)_,请给我蜂毒……
美国考古学家在古埃及的金字塔中发现了一坛3000多年前的蜂蜜。这坛蜂蜜至今没有变质,也没有干燥成块状,仍然可以食用。在古埃及,蜂蜜的用途除了作糖的代用品和在王宫里作为女人的美容品外, 主要是涂抹在法老死后的尸体上,防止其腐烂,并制成木乃伊。据科学家研究,这种古老的天然蜂蜜,具有显著的抗菌效果,它的保湿效力比现代天然蜂蜜要好上百倍。其中的原因,至今还是一个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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